這樁樁,件件,全都堆縣衙門案頭,堆秦楓面,令頭如鬥。
開始,秦楓還打算來傳說《律》,入研究研究,好歹也為官任,也着造福方。
然後就發現……來律!
拍腦門,才起來現隻洪武。
這個時候,初版律,才剛剛修成,主依托于《唐律》,但或許還沒開始頒發到各州縣,更别說皇帝遠濠州。
為縣主官,竟無法依!
這讓習慣法制社會秦楓,度無所适從。
倒些先律法循,但都元留來,總能拿朝劍,斬本朝百姓吧?
罷!麼法律條文!
這濠州,就最法律,唯法律!
放飛自秦楓,開始憑借自己堪稱匮乏法律常識,結超越這個世界百現代理,處置些卷帙浩繁民事糾紛。
連幾,朱元璋界開!
還以這樣?
朱元璋目瞪呆着場場官司,被這位輕縣太爺幾句話說,竟然就顯得分清楚,論原告還被告,都,千恩萬謝着離。
這簡直颠覆朱元璋象!
很時候,秦楓判案方式,謂離經叛,縱觀曆朝曆代,都沒過這樣處置先例。
最編撰《律》,乃朝廷臣李善長親自負責,朱元璋逐字逐句審,這才最終定稿。
若依照《律》相關條款,秦楓無數判例,都與朝廷律法背而馳,甚至于犯欺君罪!
但同時,朱元璋到普通老百姓反應。
且論當事雙方反應,就從門簇擁着起熱鬧老百姓,朱元璋便聽到們由衷贊同支持。
“青老爺啊!”
“咱們濠州,終于青!”
“嘿!瞞們說,老李,為尺皮事兒,鬧,也都沒個結論,昨被秦縣判,真氣!”
“這案子判得,痛!這才為咱們老百姓着好官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