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主席,汪精衛任“國民政府”代主席兼政院院長。法院院長
陳公博
﹑司法院院長
溫宗堯
﹑監察院院長
梁鴻志
﹑考試院院長
王揖唐
、
華政務委員會
委員長
王克敏
、蘇浙皖省綏靖軍總司令
任援
﹑華綏靖軍總司令
齊燮元
、财政部長兼央政治委員會秘書長
周佛
等。
而國民政府主席
林森
慶車禍後,渝方由
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
委員長蔣正擔任國民政府主席,汪精衛同時京"轉正"。[]】
而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慶車禍後,渝方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正擔任國民政府主席,汪精衛同時京"轉正"。[]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