沃夫教授朝着闆凳揚頭,審視目着顧硯聲睛,“題,第。”
“,們清朝時期,位女性作為童養媳簽訂契約,嫁入某個戶,現離婚,但這個戶同,拿契約。
面寫,隻男方休妻,女方休夫,如果未經男方同女方擅自離開,需額賠償當時給予塊百倍禮,百,麼辯駁?”
顧硯聲說:“第步,會申清朝已,清朝法律自動作廢,當适用法,現管民國政府法律,還英國法律,租界法律,都支持這種童養媳契約,婚姻自由,舊法理應作廢。”
沃夫教授搖頭:“對于清朝普通民事契約,民國政府般承認其法律效力,除非确規定這些契約民國再适用,但這種契約目并沒被宣布廢除。
童養媳國古老約定俗成,民也支持這點,基于此這典型國事,應該适用民國法律,租界承認民國政府法性。
建議無效,失敗。”
“未必。”顧硯聲微微笑笑,頓頓才說:“第步,個籍員作為這位女性未婚夫,租界當局提控告,控告女方父母男方全販賣。”
沃夫教授腦子突,好像到麼,來興趣:“說。”
顧硯聲聲:“管租界法律還民國法律,販賣都罪,經核實,買賣雙方皆入刑。
未經該名女子同,父母就把當時還孩童賣給被告方,售價塊。
法溯及既往,但提罪已經止,雖然事發民國成之,但現這個販賣同顯然還繼續。
根據民國刑法第條之規定,誘、略誘未滿歲之男女脫離享親權之、監護或保佐者處以以期徒刑。
圖營利或圖使被誘為猥亵之為或奸淫而犯項之罪者,處以以期徒刑,并處千元以罰。
過往這類案件,最難定義就買賣成,因為契約往往掌握對方裡,被告者會拿來,而告者也拿到。
本因為過錯方,基于保護自己原因,也會支持女性控告。
沒會承認販賣,也沒會承認奸淫。
但現,最難定義部分,對方律師已經幫呈交法庭。
即使對方用民國成時間作為辯護理由,但租界成之,英國法律更遠遠于,法溯及既往,英帝國面完全适用,相信租界刑庭會給公正判決。”
“民庭打打刑庭?!”沃夫教授由得鼓起掌來,驚歎表剛才初見時漠,完全個個。
“本來能賠償,現止用賠償,而且直接幫當事報仇,送這幫起碼監禁,精彩!麥瑞姐,給這位”
“顧硯聲。”
“給顧先沖杯咖啡。”
“謝謝。”(沒彈,更及時)